国内公务接待报销标准?
回答:(1)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学校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市内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附用车记录或行程路线说明。
(3)接待工作餐标准:一次来访只能报销一次工作餐;不超过150元/人/天(横向科研经费或横向结余经费开支的不超过260元/人/餐)。
(4)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横向科研经费或横向结余经费的接待陪餐人数可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不受前句陪餐人数的限制。